保持冷静 珍惜幸福 远离非法集资

新闻来源:路达小额贷款发表时间:2019-09-30

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向社会公开宣传,是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重要区别。


一、非法集资表现的主要形式



1.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 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1. 承诺高额回报

2. 编造虚假项目

3. 以虚假宣传造势

4. 利用亲情诱骗

三、非法集资表现方式




1. 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

2. 许诺超高收益率;

3. 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4. 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5. 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中央领导同志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

6. 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或“理财产品”;

7. 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的“投资”推介会;

8. 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

四、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




“马上有钱”是每个百姓的新年愿景。在银行信贷紧缩、通胀压力不减、股市楼市财富效应暗淡的当下,该如何避免卷入非法集资的骗局?投资者在“掘金”的同时,应从以下几点做好防范:

 1. 认清非法集资的特征,识别非法集资的形式(如编造虚假项目、设立虚假合同、商铺返租等),深刻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投资风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2. 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非法集资陷阱。

 3. 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4. 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 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6. 对借钱的个人或者公司进行资产和信用调查,做到心中有数。

 7. 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社会公众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五、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1. 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2. 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 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治安动荡。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国家机关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国家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4. 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参与者,《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家院令第247号)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活动受到的损失,不得不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二维码
0592-6664121电话
在线联系 至顶